arhkxd 发表于 2013-9-10 14:16:25

网络谣言司法解释 诽谤信息转发超500次可判刑

9月9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明确了网络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的适用条件。

http://news.wehefei.com/uploadfile/2013/0910/20130910101807589.jpg
其中,网络诽谤引发群体事件等七情形,适用公诉程序;有偿删帖可算非法经营,网络辱骂可定寻衅滋事。网上诽谤的信息被浏览5000次或转发500次以上,将涉嫌诽谤罪。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七种情况,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介入。

责任编辑:李倩



来源:网络转载

冻之雪 发表于 2013-9-10 18:27:45

写的真的很不错

伤冰恋 发表于 2013-9-10 18:29:48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zx123 发表于 2013-9-10 18:31:49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1000cc 发表于 2013-9-10 18:33:53

写的真的很不错

疾风斋主 发表于 2013-9-10 18:35:58

路过,支持一下啦

zpklfruV 发表于 2013-9-10 18:37:59

有道理。。。

@Xizi_Z2LpLJ6Y 发表于 2020-3-3 11:08:38

我的爱好有两种,分静态和动态,静态是睡觉,动态是翻身。

wxmspt 发表于 2020-3-4 15:32:53

站在岁月的岸边,向自己的过往打个水漂吧……

anhliuan 发表于 2020-3-6 04:13:29

所谓网恋,就是传说中的一种可以取人贞操于千里之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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